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7 10:3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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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会费缴纳标准

    1.普通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普通个人会员每人每年50元,每届(5年)200元;

    2.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医疗机构:

    理事会员:每人每年200元常务理事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副理事长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2其他机构

    理事会员:每人每年2000元常务理事会员:每人每年5000元

    副会长会员:每人每年10万元

    3.单位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医疗机构:

    普通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500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5000元;副理事长单位会员:每年1万元。

2)其他机构

普通单位会员: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万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5万元;副会长单位会员:每年10万元。

4.志愿者会员免收会费。

5.各地方生命关怀协会单位会员免收会费,其主要负责人须按医疗机构标准缴费。

三、会费缴纳办法及管理

1. 交费时间:每年3月1日至4月1为集中交纳会费时间,会费交到协会财务部。

2. 会费管理:

(1)会员入会按规定缴纳会费,由协会财务部开具正式财务票据;

(2)会费收缴工作由协会财务部和会员部共同负责

(3)各类会员缴纳的会费应按财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会费用于会员服务性支出和补贴协会工作支出,不得挪用;

(4)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咨询、监督。

3.违规处理:所有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分支机构)1年以上不缴纳会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按自动退会处理,并在协会网站上公告除名。

四、捐赠管理

协会接受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以及社会人士的捐赠,协会将接受捐赠的善款设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受监事会、全体会员及社会捐赠人士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