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会员服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简称本会)依据《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章程》《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在保障会员基本权益基础之上,更好地服务会员,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二条 为会员颁发会员证书或牌匾。
第三条 为会员提供相应服务信息及资料。
第四条 为会员提供本会及各分支机构举办的研讨班、学术活动及联谊活动资讯信息。
第五条 为会员建立微信交流服务群,第一时间发布有关本会的资讯,方便会员之间及时沟通交流。
第六条 经会员申请并经审核,本会可为会员出具推荐函等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 本会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反映会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第八条 本会每年召开的论坛、学术活动及各种专题会议,可优先邀请会员参加。已缴纳本年度会费的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可享受1名免费参会名额;已缴纳本年度会费的会员可享受会议费及相关优惠。
第九条 会员单位需请本会给予专门项目支持的,本会可视情组织专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包括现场指导、技术支持、项目论证。
第三章 会员单位享有的权益
第十条 可参与本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对已缴纳当年度会费的会员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一条 可参与申报本会组织的各种评价认证工作,申请承担本会立项科研课题、团体标准制定等。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会员可申请加入本会成立的分支机构。
第十三条 经本会同意,作为本会相关会议活动的共同举办、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
第十四条 可邀请本会领导及行业专家进行调研、考察及指导,举办交流座谈会。
第十五条 可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论坛、项目推介、联谊会、学术沙龙、庆典等活动;优先参与本会开展的有关项目合作。
第十六条 可参与本会依规开展的有关评比表彰活动。
第十七条 可参加本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国际会议、商贸洽谈等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第十八条 经本会审核,可在本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报道单位发展业绩或举办的大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