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支机构年度工作要求
对分支机构年度工作的具体的要求如下:
1. 必须完成的任务
(1)按要求向协会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各1份);
(2)每年召开一次分支机构全体成员参加的年会或工作会议(向协会提交会议纪要);
(3)最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社会有一定规模(100人以上)的业务活动,并提前1个月向协会报备(活动后提交总结报告);
(4)积极完成协会对分支机构的年度考核任务;
(5)分支机构有义务催缴负责联系、管理的会员和会员单位的会费;
(6)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1) 最少组织一次公益活动;
(2)分支机构各项活动须向协会报备;
(3)按要求组织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理事会(连续两年不参加的劝其退会)、常务理事会(两次不参加的劝其退会)和相关活动;
(4)分支机构应在协会授权范围内推荐发展会员,其推荐发展的会员既是协会会员,也是分支机构负责管理的会员。
(5)分支机构应对负责联系、管理的会员和会员单位的退会,向协会进行申报。
(6)分支机构应结合本专业领域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完成并向协会提交一篇调研报告,反映本领域的状况和诉求,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7)主任委员应与协会签订分支机构年度任务责任书。
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分支机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也是对各分支机构年度工作的硬性要求。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须在年度总结中以文字和照片形式完整体现。此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分支机构年度考核的硬性指标,未完成任务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