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
(2023年9月24日换届大会通过)
一、会费缴纳标准
1.普通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普通个人会员每人每年50元,每届(5年)200元;
2.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医疗机构:
理事会员:每人每年200元;常务理事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副理事长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2)其他机构:
理事会员:每人每年2000元;常务理事会员:每人每年5000元;
副会长会员:每人每年10万元
3.单位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医疗机构:
普通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5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5000元;副理事长单位会员:每年1万元。
(2)其他机构:
普通单位会员: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万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5万元;副会长单位会员:每年10万元。
4.志愿者会员免收会费。
5.各地方生命关怀协会单位会员免收会费,其主要负责人须按医疗机构标准缴费。
三、会费缴纳办法及管理
1. 交费时间:每年3月1日至4月1日为集中交纳会费时间,会费交到协会财务部。
2. 会费管理:
(1)会员入会须按规定缴纳会费,由协会财务部开具正式财务票据;
(2)会费收缴工作由协会财务部和会员部共同负责;
(3)各类会员缴纳的会费应按财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会费用于会员服务性支出和补贴协会工作支出,不得挪用;
(4)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咨询、监督。
3.违规处理:所有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分支机构)1年以上不缴纳会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按自动退会处理,并在协会网站上公告除名。
四、捐赠管理
协会接受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以及社会人士的捐赠,协会将接受捐赠的善款设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受理事会、全体会员及社会捐赠人士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