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组织架构和

办事机构部门工作职责

 

各常务理事: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根据《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现将协会组织架构、部门职责报告如下:

一、为提高办事机构效能,将调研部合并到培训部。调整后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财务部、会员部、培训部。

二、人事安排:

郑佳音、王赛莉、马俐三位同志到协会帮助工作为兼职,不取酬。肖敬和郑佳音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作为分管负责人,履行副秘书长的职责,郑佳音侧重协会培训项目的业务咨询;肖敬侧重协助日常工作和全国生命关怀大会的筹备。

办公室由王赛莉牵头负责,彭星星、李沙为主管岗位

财务部由马俐牵头负责,乔建丽为会计岗位。同时,马俐负责分支机构活动审核。

会员部主任岗位暂不安排,杜甫来、杨晨、李达为主管岗位,暂时由杜甫来牵头负责。

培训部主任岗位暂不安排,张庆民、李春辉为主管岗位,暂时由张庆民牵头负责。

现提请各位常务理事审议。

 

附件:《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组织架构和办事机构部门工作职责》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

                           2024年5月19日

 

附件

组织架构

 

 

 

附件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办事机构部门工作职责

 

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办事机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一)负责协会人事、行政、党办、宣传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协会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工资核算

(三)负责协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四)负责协会公文处理,机要、档案管理

(五)负责协会印章法人证书等证件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工作例会等日常工作会议的组织及重点工作计划的推进与督办;

(七)牵头组织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筹备工作;

(八)牵头组织协会年检、章程核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登记、变更等事宜;

(九)牵头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十)负责协会党务、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企业微信的管理与运行,协会活动新闻通稿发布

(十二)负责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织、会议筹备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三)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

(一)负责制定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协会经济活动、货币资金及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二)按照《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账簿并进行财务核算

(三)负责编制协会财务报表,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四)负责依据预算监控收入、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负责年度财务收入和支出预决算的审核和汇总编制

(六)负责经济活动有关的项目、调研及论证等经济合同的预决算审核

(七)负责审核对外合同,对协会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价

(八)负责依法申报、缴纳各种税款

(九)负责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上报

(十)负责员工工资、绩效的复核与发放;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复核和代扣代缴

(十一)配合监管和主管部门对协会的审计和巡视等工作

(十二)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部

(一)负责协会会员、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牵头制定修订会员、分支机构管理相关规则制度;

(三)协助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筹备工作;

(四)负责协会会员会费收缴、会籍管理、会员发展、会员服务,维护会员权益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和论证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等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换届、年检、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分支机构开展学术活动及重大活动的初审、报批;

(八)负责牵头分支机构的考核与评价工作;

(九)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培训部

(一)负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向政府、社会各界及媒体表达行业合理诉求;

(二)负责协会与国内外组织合作的学术交流、课题研究、调查研究、行业培训等项目的规划、报批、协调、督导、会务和招商等统筹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会政策研究与工作开展,支持协会学术交流及政府决策建议

(四)负责牵头组织协会品牌学术活动;

(五)负责国家级和协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遴选、组织申报、执行监督和学分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和宣传贯彻,牵头组织申报行业标准研究项目,组织编写标准、规范、指南及专家共识;

(七)负责组建培训师资和专家队伍;

(八)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